从禁酒令谈公款吃喝
日前从报纸上看到有关信阳禁止公务员午饭喝酒的报道,似乎让老百姓有拍手称赞之意。紧接着又爆出信阳市某县计生主任郭世忠以身殉职追授“优秀共产党员”的猛料,还追记了三等功,号召民众学习。正当人们为共产党有这样的好干部而惊叹时,又传出郭某系喝酒喝死的,这使老百姓刚刚竖起的大拇指不知如何放下是好?
这一切的闹剧似乎让人们忽略了一个问题,一个屡禁不止,越禁越厉害的问题——公款吃喝。不难看出他们有偷换概念之嫌疑,喝禁了,吃难道就合理了吗?要说事,没个靶子还真不好说。那就还得拿这位郭哥说事(对不起你了)。据说,这位郭某人当日是和同事工作了好长好长时间,出去吃饭就是想放松放松,好像工作了就理所当然该“出去”吃饭“放松”,这才道出“吃喝”是为了放松,好大一个理由啊!我为你工作累了,拿点你的钱吃点饭“放松”一下,一不小心放太松了,心跳放没了,我容易吗我?你一“内疚”,得,给个三等功吧!于是乎一个现代的“焦裕禄”诞生了。
其实我认为,这个闹剧从禁酒令颁布开始就值得思考。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国家公务员的工资是背不住中午吃、下午喝的糟践的。只要不花公款,不用禁估计也没几个中午喝酒的,首先家长(老婆)这一关就过不了,所以实际该禁的还是公款吃喝,而不是拉个架势领一班人,上班时间挨个在大家嘴上册酒精度。有这个功夫你还不如去查一下吃的东西是水脉的单,只要不是老百姓,我估计再喝死几个也不会有人惋惜的。首先我不会,你呢?
至此,自然会有不知廉耻者会问:“我吃是自己掏腰包,有什么不合理?”
试问,有这种可能的几率是多少?公款放着不花,自己掏腰包,你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