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俞正燮
俞正燮生于乾隆四十年,他的女性观集中表现在他的《癸巳类稿》和《存稿》里。这两部书作于道光癸巳年(民国前79年),对于“缠足”、“多妻”“强迫妇人守节”等问题,有深刻且崭新的认识,一反传统思维惯式,真正在史册上替女性喊出压抑已久,又说不清道不明,也无处可说的奇天大辱,这是几千年男性文化史上的亮点。
首先,女人嫉妒是爱情专一的表现,是男人纳妾的恶果。
针对传统“妒忌是女人的恶德”,是“七出”之一的传统观念,俞正燮提示“妒非妇人恶德论”的观点:“男子既要多妻,怎怪妇人不妒!”“夫妻之道,言致一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提倡严格执行一夫一妻制,反对多妻,初步认识到女性人格与权利问题。
俞正燮第一次认识到男性纳妾破坏了爱情婚姻的唯一性,造成“三人行则损一人”的恶果,这种“损”主要是对女性人格的侮辱。因此,纳妾制度及其培养起来的男性自私心理,才是女性嫉妒,甚至因妒争宠所造成伤害的罪恶根源。没有任何社会地位的古代女性是不得已拿嫉妒来反抗纳妾制度,维护自己在家庭的合法权益。
俞正燮认为,“妒者妇人常情”“夫买妾而妻不妒,则是恝(不经心,无动于衷。即不爱,不在意)也,恝则家道坏矣”。俞正燮从女性心理视角,第一次深刻认识到:妒,是女性爱之极、情之重产生的心理反映,是爱情专一的表现,因为爱情本身就具有排他性,不爱才不妒。
其次,守侯忠贞是男女双方的职责。
反对社会要求女性单方守节。《节妇说》中主张:“妇无再适之文固矣,男以无再娶之仪。”反对自己存心再娶而不许女子再嫁的男子,反对社会允许男子妻妾成群而女子必坚守如一的恶习。
再次,缠足也损害男性。
认为缠足把女子弄弱了,男子受累;缠足穿弓鞋是贱服,女贱男亦贱,男女是互为根基,相互促进。
总之,俞正燮始终站在两性平等的立场上确立自己的女性观,反思和匡正历史上错误的女性观。
二、李汝珍
乾隆二十岁时生,对音韵学很有研究,著有《李氏音鉴》。最著名的是道光五年(民国前817年)写的小说《镜花缘》,以男女换位的独创方式,唤醒人们(尤其是男性)认识女性沉重的历史灾难,读后令人赞叹。
首先,缠足是男性畸形审美观的罪恶。
李汝珍通过小说更加形象地告诉人们:女子本来是好好的,同男子一样并肩在田野家庭,只是男子按照自己的审美标准约束她们,使之矫揉造作,既失去本性的生命力,又倍受身心痛苦。他用了“反诸其身”(男女换位)的方法,让林之洋(男)进女儿国接受缠足,饱受“十趾俱已腐烂,日日鲜血淋漓”的痛苦,最后发出“坑死俺了”的哭喊。形象地揭示出古代男性畸形审美观的罪恶,也揭示古代女性自我意识空洞,一味满足男性审美观的悲剧,当然更揭露出女性一直是供男性欣赏玩乐而丧失自尊人格的卑微地位。
其次,纳妾是男性自私心理的满足。
与俞正燮一样,李汝珍也反对男子纳妾。小说第54回,借两面国强盗的压寨夫人之口,揭示纳妾男人的自私心理。“为何一心只想讨妾?假如我要讨个男妾,日日把你冷落,你可喜欢?你们作男子的,在贫贱时原也讲些伦常之道,一经转到富贵场中,就生出许多炎凉的样子,把本来面目都忘了。不独疏亲慢友,种种骄傲,并将糟糠之情也置之度外,这是强盗行为,本该碎尸万断。你还想置妾,哪里还有个忠恕只道?我不打你别的,我只打你‘只知有己,不知有人’……”
两位学者最可贵就是换位思考问题,终于从女性的角度反思历史上强加女性的种种行为观念的罪恶,均源于男尊女卑的社会制度,及其纵容的男性自私心理,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从未有人站在女性立场,把女人看作平等的人类,尊重女性的人格,去发出历史应有的声音,记载历史应有的史册,李汝珍与俞正燮做到了,他们的女性观也因此具有空前的进步价值,对今天两性平等和谐关系的建立,仍有指导意义。他们才是女性的真正知音,是女性应有的另一半。
李汝珍在小说的最后还提出了跨越时空的两性理想境界——“琼林琪树合壁骈珠”,即是两性平等和谐各具特色的世界,不能不让人赞叹欣慰,也让今天的男人女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