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贪污虽然只是蝇头小利,但其表现出的那种贪婪丑态,却让人恶心;有些侵占虽然只是小菜一蝶,但其展示的人格卑下,却令人鄙视。
据《大河报》报道:信阳市民政局局长金振明等3名官员为了到景区旅游方便等原因,利用职权办理了革命伤残军人优待证,信阳市对事件进行了调查,目前,证件已经被收回注销。(09月08日大河网-大河报)。
如果不是白纸黑字地登在那里,我是不会相信的。堂堂一个市民政局长,仅仅为了到景区旅游方便等原因,就利用职权为自己办理了革命伤残军人优待证。不管怎么解释,这个理由总有点让人疑虑难消;不管怎么辩白,这个说辞总要点让人觉得牵强附会。
可以想象,一个公务缠身的市民政局长,一年能有多少时间到各大景区旅游?即使能在万忙之中拨冗出游,一次旅游又能够花得多少门票钱?有必要单单为这件事,就冒着违纪的风险办一个革命伤残军人优待证吗?更何况按照现实的惯例,在职的局长即使要出去旅游,大多也会是打着开会、考察、参观、调研等等幌子进行的,不仅全是公费埋单,而且还有人鞍前马后地为之效劳。不花自己一分钱,不劳自己一点神,说不定还会有丰富的额外收获,更犯不着去冒着违纪的风险,去办一个革命伤残军人优待证啊!所以民政局局长利用职权为自己办理了革命伤残军人优待证,只是“为了到景区旅游方便”一事,总让人感到不是这么简单的一个小事。
更何况,调查并作出结论的是信阳市纪委责成市民政局进行的,是这位局长领导下的信阳市民政局纪检组长负责的。这就更加让人感到这个结论有些经不起推敲。众所周知,在中国现行的体制下,让下属调查上司,无论那下属多么刚直不阿,多么铁面无私,都难以摆脱各种羁绊,都难免不受权力左右,所以都令人难以信服!信阳市纪委为什么时候不直接出面调查并作结论呢?难道是有什么需要回避的吗?难道是有什么撇不清的关系吗?让人费猜啊!
当然,也许事实真的如信阳市民政局调查核实的那样:局长纯粹是为了到景区旅游方便,就利用职权办理了革命伤残军人优待证。但这也说明了这位局长的素质之差,品格之低。真的是雁过拔毛,有“夺泥燕口,削铁针头,刮金佛面细搜求,无中觅有。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之风格。是一点蝇头小利也不放过,一丝好处便宜也不松开。真的是揩油揩习惯了,占便宜占顺手了。所以,有一线的机会,他也要利用,有一点的空子,他也要去钻。连残疾军人的便宜也要占,连旅游的门票也不愿意买。这样的局长何来想大事的胸襟?干大事的气魄?何来为百姓排忧解难的真诚?对群众嘘寒问暖的情怀?
是的,生活中是有这么一种人,他们真象粪缸中的老鼠一样,猥琐不堪。一包烟、一餐饭、甚至一张纸、一瓶水都想吃公家的、用公家的、拿公家的、占公家的。笔者就曾见识过几个这样的人,三更半夜打电话不愿用自家的,而是要跑到办公室,下班后上厕所不在家中,也要朝公厕跑。但是那都是没有掌什么权,没有管什么事的小百姓,不会对工作造成什么大的影响。有少数这样的领导,但也大多是退下来之后才表现出来。所以对干部的形象,对单位的工作也造成不了什么大的伤害。至多是在坊间留点谈资,让百姓在背后议论议论而已。而这位还在任上局长就这样爱占小便宜,连残疾军人的便宜也要占,则不仅是有辱身份,还伤害民心,损害形象,影响工作啊!
老话说: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如果人人都象这位局长一样,管什么就拿什么,有什么就占什么,真的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那这个社会还有和谐可言?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希望可说?所以,信阳市的这种解释、这种处理是难服人心的。也不利于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最起码也应该是由信阳市纪委亲自深入调查之后,看还有没有其他的违纪、违法行为再作结论,再来处理,方才合乎逻辑,合乎程序,也才能够真正的取信于民!
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公众正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