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生命中的细节
有幸读到汪中求先生精华之作《细节决定成败》,深深被文中细中见精,寓伟大于平凡的真理所震憾。
本书通过正反两个方面的例子,讲述了了细节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汪中求先说“我们不缺少雄韬伟略的战略家,缺少的是精益求精的执行者;决不缺少各类管理的规章制度,缺少的是规章条款不折不扣的执行。我们必须改变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提倡注重细节,把小事做细……”。他说:芸芸众生能做大事的实在太少,多数人总还只能做一些具体的,琐碎的,单调的事,也许过于平淡,也许鸡毛蒜皮,但这就是工作,是生活,是成就大事不可缺少的基础。想做大事的人很多,但愿意把小事做细的人很少。
这段话触及了现阶段生长在人们头脑中的顽疾,在这个浮燥的年月里,勇于负责、精益求精的人已是凤毛麟角了。有很多人都是好高骛远,奉行做大事,妄自尊大、目空一切,从而忽视小节,走入误区,结果大事没做成,小事做不好,于是叹时运不佳,天负于我也。《老子》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我们都是在平凡的日子做平凡的事。再大的事都必须从小事做起,先在细节上下功夫,大事才能顺利完成。无论任何事情的成败的关键在细节,细节是什么?细节就是客观事物的组成部分,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甚至微不足道的东西,或是链接上的一个小螺钉,或者小一个笔画,一个标点符号,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一个细节的忽略往往可以铸成人生大错,也可以造成事业颠覆之危。
汪中求先生这套理论运用于我们检察工作何尝不是一盏闪亮的明灯呢?检察机关作为一名国家监督机关,守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不折不扣地实施执行。作为一名检察官,一名法律的执行者,肩负着国家的使命,人民的重托。百姓安乐是我们的法定的义务,法律监督是我们神圣的职责。每天面临是与非的困扰;公与私的纠缠;美与丑的较量;正与邪的交战,细节在我们工作中显得尤为重要,一根毛发,一人笔迹,一个眼神,一个都会牵系着一条鲜活的性命或数以万计的经济损失。细节,就是我们检察工作的命脉,就是我们破解案情的密钥。案源记录上,需要我们敏锐犀利的眼睛,反贪战场,需要我们刀光剑影的较量;审讯室里,需要我们斗智斗勇的目光;公诉席上,需要我们慷慨激昂的陈词。这一环一环的链接上无不体现细节的不可低估的的力量。关注细节才能更好地维护法律的公正与威严。善于在检察工作中抓住细节和处理好细节的能力,体现的是一种执行的能力,取决于我们工作的态度,决定着我们工作的成败。
滔滔江流是由无数涓涓泉水所汇集而成的;骄人的战绩总是由无数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的。
陈列所有头戴着光环的检察官,他们无不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平凡的工作,无不是于细微中或细微处出掏出惊天大案或创造辉煌的业绩;于平凡中聚成了普通检察官不平凡的人格魅力。
他们中,有连克大案要案的“王牌公诉人”,有敢于碰硬的“铁腕检察官”,有巾帼不让须眉的“铁娘子”……,他们的秘诀就是:重细节,寻根究底,以环环紧扣的证据,指控犯罪。
“2009年度中国正义人物”杨竹芳,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从事侦查监督工作20年来,承办审查逮捕案件1800多件,并且一直保持着“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被举报或投诉”的四五记录。 
山西十大杰出检察官之一王铮,办案严谨细致,思维缜密,炼就一双“火眼金睛”;重细节,重证据,环环紧扣,不留破绽,所有案件件件办成铁案。
年轻的女检察官陈新丹,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文山州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案件的岗位上笃守“不放纵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执法理念,承办过50多件案件,无一差错。2002年8月28日,文山州丘北县发生一起凶杀案,县公安局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王树红实施刑讯逼供,迫使其做了有罪供述,她仅仅凭勒死被害人所使用的挎包(带)没有到案这一个细节,推翻了这个滴血的冤案。
正是因为他们善于把握生命中的细节,关注自己的工作重心,才无愧头上闪闪的国微!

历数检察事业中无数个沉痛的记忆,办案人员真的难辞其咎。因为我们的失误,多少冤魂在呜咽,多少利益被侵吞,多少损失在延续,一件件国家赔偿的案例,浸透了太多人痛切入骨的血泪!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的一句名言:“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对于我们来说,查办好每一起案件、处理好每一件上访、平息好每一场纠纷、协调好每一处关系、办理好每一桩事务、策划好每一宗预案、撰写好每一篇文章、执行好每一次警务。既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因为,在每一个平常日子里,每一个人都在用微不足道的力量推动着时代,每一天都在以自己的努力塑造国家未来。
印度诗人泰戈尔说过:“果实的事业是尊贵的,花的事业是甜蜜的,但还是让我在默默献身的阴影里做叶的事业吧。”
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分享细节之中创新之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