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信不信,现实有时总是很残酷。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也不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当一个人某天突然去做乞丐的时候,会惊讶地发现,原来自己连做乞丐的资格和和能力都没有。做乞丐不仅仅是要放得下高贵的自尊,还要有技能和技巧,否则不仅可能一无所获而且可能被人赶得东奔西跑,更有甚者还可能会被人莫明其妙地暴打一顿。
一个人不到万般无奈或者是为了体验万般无奈是不会轻易去大街上行乞的,当走投无路之中,才知道原来世界上连行乞都是不是件容易的事,乞丐也是一个职业,必须要有专门的“资格”和“资质”,真乞丐未必是乞丐的对手,人在这个时候,除了无奈就是愤怒。
在此,不难演绎出这么一个结论:一个人的欲望永远大于他的能力,或者说能力总是低于他的实际能力,甚至连讨口饭吃都是如此。在展开这个话题的时候,最好学是拿自己说事比较好,免得有抬高自己鄙视他人之嫌。
从1992年到1997年整整五年,我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着,要是我辞去法院的工作,都没有了那一万大毛的工资,该如何活下去?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也总是很无奈。人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往往总觉得自己很牛。在离开法院之前,我感觉自己牛得不得了,就这个小小的天地中,,至少在十年内都不会有人在能力、水平、品行上超过我。但是面对陌生的环境,内心一直被恐怖围绕着,在痛苦中等待了五年、挣扎了五年。最后越来越明确的人生答案放在面前,必须要忍受三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实在是坚持不下去了,才决定冒险砸了那个铁饭碗,开始了流浪般的人生路。应该说我还是比较幸运,十年来还没有沦落到在大街上行乞的地步,也没有在公园的草地上、车站过夜的经历;没有因为囊中羞涩,不得不强忍着饥饿的难挨,也没有为了省一、二元车钱,步行四五站路的经历。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还有一点十多处积累的老本,可以为自己的冒失交纳一些买路钱和学费,撂去这些用钱买来的体面,前几年的经历其实与乞丐无二。
我曾经形象地和北京的朋友调侃过,假如把时间再往前推几千年,我从广东来到北京,北京人最有可能的是拿我抓去当奴隶,更有可能的就是拿我生吞活剥了当盘中大餐。现在虽然社会的文明,还不至于可以随便奴役人,更不会拿别人当自己餐食。但是,因陌生感带来的仇视与冷漠,因贸然闯入别人的“领地”与“地盘”遭遇到的排斥,一点也不亚于刀耕火种的年代。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环境可能给每一个人带来的满足总是远远低于自己的欲望,任何一个领域和区域总是有这样一个联盟,一群既得利益者为了维护他们的地位和利益,为后来者设置一道道的障碍,无论是江湖社会还是市井社会,业或是商界、政界、学界以及被人奉若神明和神圣的庙堂之中。
每一个人的能力都远远大于他的欲望,环境可能给每一个人带来的满足又远远低于人们的欲望,资源有限,欲望无限;能力有限、要求无限。人世间纷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复杂似乎都是因此而起,大至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政治与政治间的阴谋,小至乡邻之间田埂之争以及兄弟姐妹之间的争风吃醋,甚至连做乞丐都概莫能外。
说到此,还是说回我的专业和职业吧,无论是做法官还是做律师,面对一个个具体的人与之间的纷争,一个博士生未必就干得比高中生好。上个世纪八十年到九十年代,法院有大量的部队转业干部和社会招干的,实际情况是,真正的科班出生的往往竞争不过这群人,虽然他们的专业水准不如我们这些学校分配来的,但是实际的工作能力却远不如他们。原因在于他们都有一定的社会阅历、社会背景、社会经验,处理复杂的社会关系、人际关系的能力远比科班生要强,等科班生学会了这些阅历、经验,人家都已经捷足先登先登了,机会已经被人家抢走了。现在的情形完全不同了,大学毕业后想进法院工作已经越来越难了,因为机会已经被先来的人占了,后来的人即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进了法院,还必须学习和服从当初那些没有专业经历的人创造和设定的规距、规则和文化,否则在其中也是步履维艰。
大学毕业进不了法院、检察院的,很多人就选择做了律师,司法考试的艰难自然不由分说。不做律师不知道,做了律师才知道,原来刚刚做律师处境与大街上乞丐的境遇毫无二致,使出浑身的解数,依然无人理会,因为客户总是倾向选择最优秀的律师为他们提供服务,刚刚入行既没有阅历也没有经验,怎么也不可能让人相信你是最优秀的。自己干不行,就琢磨着跟别人干,投了简历才知道,大都是石沉大海,人家现在抛出律师和助理,要学历、长相、能力具备,并总是在对一大堆简历中比较、对比后,选择最优秀的几个来面试,最后才从中择其一二。如今这年头,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也是水涨船高,只有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人才可能获得更多的机会。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绝对不是多读几本书能获得的,正如大草原上狼与狼的竞争是比速度,羊与羊的竞争也是比速度,人与人之间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比的也是速度,比交买路费和学费的速度。
中国人有好学的传统和习惯,所有的人都把上大学当作自己改变命运的出路,以至于我们的教育在这种强大的竞争中,变得越来越自以为是,越来越不食人间烟火。教育与社会的脱节,让越来越多的人不相信学历和文凭,正如没有人相信商学院毕业的MBA生能胜任职业经理人一样,但是读MBA的人还是如过江之鲫,趋之若鹜、乐此不疲。法学院的大学毕业生,担心毕业后工作不好找,就再去读研究生、博士生的,结果是越读越傻,只有“按图”说话的能力了。书读多的人,往往以为现实与书本不一致的,错的是现实,而往往错的恰恰书本。学法律的人读完大学、研究生、博士,如果不是为了理论研究或做老师,面对实践他们知道的,仅仅是皮毛。这种现象从律师界对法律工作者的耿耿于怀的态度就能窥见一斑了,满腹经纶的律师居然竞争不过“不学无术”的法律工作者,这岂不是天大的笑话吗?原因和我们工作之初面临的状况几乎是同出一辙,科班生就是竞争不过从社会招干来的,人家没有学历可以通过学习来弥补,我们没有能力也应该通过学习来弥补,只不过人家要补的是向书本学习的课,我们要补的是向社会学习的课,最终比的依然是速度。
当然,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中,比的还不仅仅是能力和学历,也许心态比能力更重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