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渐去,友情做不到安然无恙

时光渐去,友情做不到安然无恙

机变如神散文2025-07-09 22:38:54
已记不清和娟是怎样相识的了。高二的时候,我意气风发的从乡下高中转入肇东二中,希望让父亲有人前炫耀的资本。娟从默默无闻的四中,转入炙手可热的二中,我们似乎共同去赴一场友情之约。我们既不同桌又不邻座,隔了
已记不清和娟是怎样相识的了。高二的时候,我意气风发的从乡下高中转入肇东二中,希望让父亲有人前炫耀的资本。娟从默默无闻的四中,转入炙手可热的二中,我们似乎共同去赴一场友情之约。
我们既不同桌又不邻座,隔了很远。她那时,黑黑瘦瘦小小的,坐在教室第一排第一张桌,像一块不起眼的炭。上帝是公平的,他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第一次月考后,她就以超出第二名二十多分的成绩稳居班级第一把交椅,从而实现了从毛毛虫到蝴蝶的蜕变。她的声音特别清脆悦耳,如一朵开在清风朝露里的喇叭花,簌簌摇曳着。声音如梦幻一样,那细小的尾音漂浮着,似白色的炊烟,被清风袅袅送上天空,我一直把听她说话的声音当做一种心灵按摩。我坐在教室最后的角落里,像一条见不得阳光的蚯蚓,做着当作家的美梦。我习惯于在开始上冗长复杂的数学课之前,让自己的思维放肆生长。它们犹如蔓藤四处伸出攀爬的触角,蓬蓬勃勃无法抑止。我们那一届是最倒霉的,是二中最乱的,校园整天都像一个闹哄哄的菜市场。班级里只有廖若晨星的几个学生在埋头苦读,这里就包括娟。我那时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对学习已提不起兴趣,整日沉醉于我的文学梦想,和一些校园著名人物鬼混在一起。高处不胜寒的娟是没有朋友的,有些另类有些叛逆的我,是如何也入不了班主任的眼,我们恰如班级里的南北极。两只孤独的小兽,发现了对方,充满疑惑地徘徊、试探、靠近。不明白是什么让我们遇到彼此,但注定我们会成为朋友。吸引我们的是彼此身上那种孤独的气息。经年以后别人都惊诧于我和娟会成为好友。按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道理,我俩无论如何是不能成为朋友的。
娟在班里的朋友和她的成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除了我就是那个稳重的大姐。大部分时间,她都像一只幸苦的蜜蜂,再酿高考这瓶蜜。高三一年我们走的很近,因为家在农村,住校,所以我那时生活很苦,贫贱的如一株山野的婆婆丁。总是顶着乱乱糟的头发,穿着一成不变的衣服,吃着食堂里一不小心就被苍蝇洗过澡的菜,睡着提心吊胆的上铺。一到周六周日,我就像一个衣锦还乡的秀才乐颠颠地随她去她的家里。她的父母很喜欢我,她的妈妈漂亮清秀,文弱到步履轻飘的地步,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娟的声音像极了她的妈妈。坐在她妈妈旁边,我会觉得自己多皱的心慢慢变熨帖,逐渐收敛自己,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大家闺秀。当我成为女人以后,娟的妈妈一直是我模仿的对象,才知有些东西是浸在骨子里的水波不兴。她的爸爸是奋斗派出所的所长,黑黑的一截铁塔,娟像极了他的父亲。他对我也是一点架子没有,似乎我是他们过继出去的女儿,终于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他们要加倍弥补我的爱。娟家在城东,去的时候要经过一条不算长的天桥,她骑一辆红色的小巧的二六车子,清瘦的她载着胖胖的我。她虽然瘦小,但因为在家里是老大,所以处处显的很能干,我虽然很胖,但因为在家里是最小的,所以很多的时候都是朋友照顾我。初夏的早晨,清爽的空气飘着香甜的味道,淡淡的光线,浅浅地照在眼皮上,像是蝴蝶不留痕迹的亲吻。她载着我去学校。路上遇见了那个长的很像绿林好汉的班长,他冲我们大声的喊道:“驮反了,驮反了。”我们相视而笑。每次假期回家,都是她用小巧的自行车驮我去车站,陪我在乱糟糟的的候车室里等车。彼时候车室的墙壁上,挂了一副苍翠欲滴的竹林图,在炎热的夏季,每次看见这幅图心内都会凉爽很多。还记得路边摇曳的紫丁香,她们叮叮咚咚地对话,拉长了天边的晚霞。透过不断远去的客车,看见窗边一张笑容可掬的脸。后来她考入哈师大,我的毕业留言有一段关于车站她送我的话,据她后来写信告诉我,她们同寝室的姐妹争相传阅盛赞我的才华。大学四年我一次没有去师大看过她,只源于心底那份自卑。
高中三年,我曾暗恋过几个自认为比较出色的男生,也被几个在别人眼中认为出色的男生暗恋着,就这样或明或暗的也没拼凑出一个完整的爱情故事。在这阴错阳差零星擦出的火花里,就有娟现在的老公。姑且叫他w吧,他应该算是长的很阳刚,健硕的个子,微有点卷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一双像猫一样有点琥珀色不安分的眼睛,学习成绩和他的相貌一样遥遥领先。十几年后高中同学聚会,大部分同学都认为他不算是个男人,认为他的内心很阴暗,是那种为了某种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他那时是班里的2号,而娟是1号,全班只考出两名,就是他俩。W对我很有好感。一次自习课,他嘿嘿地说:你的作文怎么会写得那么好呢。这样搭上话后,他总是在上数学课的时候,大声嚷出难题的解法,然后很高兴地看看我。还常常在晚自习时,伸出脑袋过来,笑嘻嘻地主动问我会不会做题,莫名其妙地热情。他这样的次数多了,我就有些尴尬。我那时对学习好的男同学有一种抵触的情绪,开始躲避他,他倒是不在乎。这样下来,我渐渐有些得意,我又没要你教我,是你死乞白赖要教的么。我实在没有学数学的天分,去问别人又说不到点子上,面对他的盛情,就试着问了一题。他讲得很明白。就一起玩羽毛球,在学校的大操场上,流动的时光里应该储存一些美好的回忆。。他是一个很有理想的人,也是一个很想摆脱农村身份的人,所以他拼命的学习,但枯燥无味的学习又压抑着他青春的骚动,于是他想在学习之余添加点色彩,选择了我。高三上学期,他给我写了纸条,字迹很遒劲约我去公园。我去了,看见他的背影在前面不打招呼就走了,如此难堪,恍如生命中一些脆弱的誓言,生活第一次向我坦露它的真实与残酷。我的自尊被践踏在阳光下无从循形。他的心里是有些瞧不起我的,觉得我和他这个高材生,是不应该站在同一直线上的,所以中途变卦撇下我变成望夫石。我细碎的发丝,在身后未经允许私自滑落,哪些发梢映着夏日的轻风,就着我心中的泪滴,穿过时光仍能听见那声叹息。现在想起来,其实我们之间并不存在恋情,那一种朦胧爬上心头的时候,我们像两颗比邻而立的树,只不过在一阵风中,彼此的枝柯相互交错一下然后就匆匆地分开了。他不是我喜欢的男孩,功利心太强又总是按部就班的。我喜欢浪漫洒脱的不按牌理出牌的,许是武侠看多了,那时特别喜欢浪子的形象。而他是西天取经的唐三藏,本想收起七情六欲,但行动总是慢思想半拍,让自己变成了一个猪八戒。如果他真表现的像一个侠士一样冷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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