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笼寒山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这伤感的佳句流传了千年,那“不知亡国恨”的商女亦被人唾弃了千年。商女之所以挨骂受批,只是因为唱了一曲南唐李后主创作的靡靡之音《后庭花》。只是商女就真的该被人唾弃吗?
商女者,卖唱为生者也。有人给钱便唱,没钱便不唱罢了。真的会是如此简单吗?难道商女真的只认钱不认人?或者只要给钱就会毫不犹豫的出卖自己的美丽歌喉,甚至美色、肉体?
其实,唱与不唱,唱什么歌,选择权并不在商女的手中。联系如今的社会现实,我们不难想象其中的原因。
其一、商女卖唱,是一种商业行为。即:卖唱是商女的职业,是商女谋生的手段。商女亦应有父母老小,兄弟姐妹吧!不唱,钱从何来,饭从何出?她是为赚钱而唱,为养家糊口而唱。因此商女必须唱歌。
其二、那么,商女有选择唱哪首歌的余地吗?应该没有。常人都能想到,到青楼妓馆去的人追求的不外乎吃喝玩乐,而歌曲中最富享乐意义的要数南唐后主的《后庭花》。我估计,那时的歌曲应该不会有今天的名目繁多,再加上《后庭花》当时名声又响,以此判断,点此歌者大有人在。这也算的上是资源共享、特权下放吧!点歌者(我们现在叫消费者,用我们的话说,消费者就是上帝)或财大气粗,或权势熏天,商女不但要唱,而且一定要唱好。也可以说这是遵守今天的我辈都要讲究的职业道德。就算这个商女觉悟高,坚决不唱,后面还有千个百个别的商女会唱呢。因此,商女之唱《后庭花》,犹如现在的歌唱家台上被点歌一样,点了必须唱,而且要唱好。商女作为被剥削者,没有选择的权利。
其三、商女卖唱,天经地义,如果你给她讲什么民族气节,民族大义,那得用对牛弹琴来形容。商女本人根本意识不到她唱《后庭花》有什么不妥之处。商女的出身有三种:一、贫寒女子,家庭无力养活,只好送到歌姬那里学艺,学成后赚钱补贴家用;二、女孤儿,无依无靠,走投无路,只好进游乐场靠自己养活自己;三、富贵人家的小姐丫鬟,家族获罪,被官府充公,卖进青楼妓馆。无论是那种情况,我们都能体会到她们那多舛的命运。前两种歌女,要么根本就不识字,要么只识一点字,这是完全可能的,大家都知道,在古代讲究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有钱不会让女孩子读书,没钱更不会让女孩子读书。在她们的人为制造的空白脑袋中,“国家”一词不明白,更不明白什么是民族,什么是亡国奴。那么后一种歌女呢,她们应该多少认识一些字,知道一点气节的东西吧?没错,她们的家庭背景注定她们会懂。但是,别忘了,是谁让她们家破人亡的。对,就是那个已经沦陷的朝廷,那个早就破灭了的政府。她们不但不会悲伤,而且还会幸灾乐祸呢!当然,其中也会出现个别不计前嫌的女中丈夫,但小心眼是女人的天性,连孔夫子都说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话,那么幸灾乐祸的人当然要多得多。
其四、商女对其曾经生活的,现在已经破碎的封建的社会根本没有感情。一个人,很难对曾经压迫过自己,剥削过自己的人产生感情。商女在旧的政府瓦解之前,没有得到过好处,瓦解之后亦没有什么改变,也就是说过去现在没有什么改变,自己的生活没有因为国家的灭亡而变得更糟。更何况,致使国家灭亡的是平时身居高堂的权要们,自己只是唱了宫中流传出来的小曲,而这还是国灭后才传出的,与自己根本不搭边。那亡国恨怎就贴在了她身上了呢?如果只因为唱了一首《后庭花》她都得负点责,那么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奸佞小人,又该担什么罪呢?
商女,封建社会的压迫者,“三从四德”的牺牲品,却要为自己根本没有接触过,不明白的而文人理解的明白的所谓“名族气节,民族大义”而背骂名,真可谓“冤哉枉也”!
呜呼,哀哉。
呜呼,恨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