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美好的东西撕坏了给人看,能震撼人们的灵魂,能唤起人们的同情,能深刻的反映社会生活的矛盾。
记得大学时,教文学欣赏的老师定义艺术的意思是与上面鲁迅的话几乎相似。艺术是用无声的言语来表达强烈的感情,或入耳,或不入耳,或单调,或繁缛,或沉默,或呐喊。总之是将人们沉睡已久或懵懂的灵魂唤醒。当然唤醒的方式各近不同,有斥之,有拉之,有泼水,有鞭打,有利诱,有欺骗,有忠言。当然进步中肯定有阻挠者,他们把艺术当作鬼怪,把艺术当作另类,把艺术当作毒药。他们千方百计的诋毁,竭尽全力的脚踏。目的只有一个,把他们已经散播出去的愚昧思想牢牢的拴住他们手下的良民。
然而,今天的偷拍是否是以艺术的形式出现来冠冕堂皇的为自己小集体思想作掩护?成了滋生细菌的营养地?以合法的形式来掩盖其非法的目的的?
对于隐私权我知之甚少,潜意识里以为,所有属于我的东西及行为在没有得到我的允许前,不得以曝光于公众的视线里作为商业或非商业的宣传及使用。不管出于什么目的,在拿出来之前希望考虑一下别人的承受能力。不要把自己的微笑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网上时不时的会贴出一些打动读者眼球的照片来,比如说骑在某建筑上了,穿什么衣服了,说什么言论了,找什么男女朋友了,哪里的粉丝爱上明星了,谁谁那么老了还装嫩了等等!!这些有什么好的?还有杨丽娟事件,本来就病态的思想,加上病态的家庭,已经使舆论无法承受之重了。然而小记、大报的穿插其中,扇风加油点火,就恨世界不乱的样子。社会越乱他们的报料也越多,收入也直线。哪里还顾得上别人的痛苦与辛酸。似乎好象在为弱者撑腰,实际在为自己的利益奔波。当狗这个词屡屡出现在脏口之中时,我为狗感到惋惜,感到不平。然而狗崽队的名字出现时,我强烈的认为狗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侮辱。当然记者与狗崽队是存在良心上的不同的,身份的不一样。其实用狗来比喻他们实在是不妥,狗是人们的朋友,是我们的忠诚卫士。狗不会为了一块骨头而伤害自己的主人的,更不会为一块骨头而离开主人的,连想都不用想它会联合其他狗来攻击主人。所以某些人你不配。
网上不乏有好的文章,简单的话语会给人们沉重的思考。明话反说的“中国比美国富有”。看看部分中国的街道办事处的办公大楼,比美国的市政大厅好的何止百倍!几乎和五角大楼相媲美。更不要说那些县城办公大楼,市府大楼,省委大院了。简直就是超豪华的五星大酒店。当我们为每一平方厘米的房子为难奔波时,政府拿我们纳税人的钱都干什么?教育的高收费,毕业就等于失业,经济通货膨胀。写点能反映人民的疾苦,能唤起国家的注意,进而进行改革,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的文章来,也不枉读者对你的捧场。不要一味的针对部分人的口味,为了某种利益而写作。那已经违背了艺术的本身,玷污了艺术的外衣,肮脏了你自己。
曾经有头驴,刚到山中时,连老虎都敬畏它,以为它是天兵天将。然而嚎着嗓子乱叫一气后便被老虎吃掉了。
最近几天有王朔的“谢东是侯宝林的私生子案”。我没有看,我怕耽误时间,浪费生命。但是好象此事传的很火,反驳的也不少。王朔和侯宝林都是名人,只是一个活着,一个死了。但究竟是谁活着,是谁死了,臧克家说得已经很清楚了,但是有鬼不甘寂寞了,偷偷游过奈何河,强奸了众多魑魅魍魉后,在鬼欲中萌生了点点坏意来。拿谁开刀呢,当然活人不可以。徐才女还在他的淫欲中,不可得罪,否则晚上又成孤魂野鬼了。那就找死了的人吧,反正都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来世也不记得是谁了。哈哈!!一边笑一边庆幸自己临幸了阎王的某某某的某个有权势有脸面的小鬼,免了喝孟婆汤的程序。结果又来到世间,发出了阵阵臭气,赢得了苍蝇臭虫的阵阵掌声。
遗臭万年的秦桧要站起来了,使这些人们更有了底气。曾经百无一用是书生的书生不服气了,叫嚣起来,向养育他的人民清算起来。来表明自己还是有点用处的,是不可以被遗忘的。所以便妄说起来,憨憨起来。
王朔已经死了,在以前人们的敬佩中长存了。然而,它利用自己的姿色游刃有余卿幸与众鬼中,迈头骚首,终于赢得了私自重生的机会,成了第一个又见光明的孩子。简称王朔是私生子。可是或许大概,王朔真是私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