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社会中缺少了激情,也许是人性天生的自私,或者是现实中势利的因素太多,曾经血性的张狂和豪放,少年的无畏和爱憎,在成人的血脉中,随着岁月漫天雨雾的风蚀,已经变的毫无个性,激情不在。所有的东西似乎都是那么的势利和浅薄,真不晓得这样的想法是思想的死亡,还是理想的泯灭。
社会是个大舞台,各种人物货色,各路小狗小猫,貌似可爱,终究是装扮出来的,虚假的成色居多,哪有野村僻谷里的野狗和贼猫可爱。走近柴垛,狂放的吠几声,那是看家的本能,是主人的意识,那是职责,你不得不佩服。虽有些害怕和心惊,但心里感觉在孤村独院这是条好狗,多么恬静自然。庄户里跑出条贼猫,也不知刁走的是那家的老鼠,总没忘自己的本领和本份,想来也算可爱。
这样的感觉总归是自然的,远不象闹市里踩上一脚狗屎的难堪,和不觉与狗同乘拥挤公交的憎恶,找不到厕所的窘迫,及行人躲避无事公车的嚣张让人来气。
原本对吃人饭,穿人衣的宠物憎之有加,但细细想来,狗终归是狗,虽为无聊人所宠,总不是狗之过。
比之那些谦谦君子们,台前训示者,衙门交易者和绅士之类的,你便能容忍所有自然界存在的物种,香花、毒草,枯荣一世,自生自灭,也归可爱。恨的是那些画皮之类,人模人样的,自生而不自灭,让人费力费神的剿和打,有时还下不了手,因为贼总不会在脸上刻字,象贼猫一样刁个老鼠招摇过市。
现实好无奈,小百姓太压抑。连恶人施暴,毛贼抢街,弱者呼救,成人们大多是与已无干的冷模和沉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小老百姓无能无力,似乎无奈的选择麻木回避仅仅是为了自保。百姓没有罪,即使法庭上嫌疑人也有选择沉默的权利。但所有人都沉默,去助肘为虐,和麻木不仁,这便是社会的悲哀。